近日,农业部公布了全国27家渔船用柴油机制造企业申报的552个型号(第一批)的柴油机型谱。至此,渔船用柴油机的功率规范化标定及标识动态监管实现了全国统一,渔船用柴油机准入制度初步建立,渔船控制制度和相关管理政策有效落实取得实质性进展,渔船控制与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柴油机是渔船航行作业的重要设备,对捕捞强度控制和渔业安全生产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渔船控制制度和相关管理政策都将渔船主机功率作为一个重要指标。但由于种种原因,渔船实际功率与铭牌标注功率或证书载明功率不符(即“大机小标”或“小机大标”)的情况比较普遍,影响了渔船控制制度的实施效果,扰乱了渔船管理秩序。近年来,农业部强化了渔船主机功率的管理,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渔船用柴油机企业的监督管理,推进柴油机型谱和机号管理,禁止企业和个人随意更改渔船主机功率、随意标注柴油机型号和铭牌功率等行为。为此,2014年农业部印发了《渔船用柴油机型谱与标识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强化柴油机源头监管,实行渔船用柴油机准入制度,并力图通过加强柴油机型谱和标识管理,促进柴油机制造企业规范生产和据实标注,严厉打击随意更换柴油机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渔船主机功率随意标注带来的“大机小标”或“小机大标”管理乱象。
为扎实推进《管理办法》确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农业部充分发挥第三方技术支撑作用,成立了渔船用柴油机型谱审核专家委员会、建立了专家库。在各省(区、市)渔业部门严格把关初审合格基础上,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先后组织专家委员会专家对各柴油机制造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4次集中审核、2次追加审核和2次横向对比审核。同时,为确保主机型谱审核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权威,在主机型谱公布前还组织柴油机制造企业、相关省渔业船舶检验局和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进行面对面听证,充分了解企业的意见和诉求,真正让渔民群众满意、让柴油机制造企业满意和让渔业管理部门满意。
渔船用柴油机型谱的公布施行是推进渔船主机准入制度建立和加强规范化管理的第一步,也是全面实施渔船主机数字化电子标签全程动态监管的前提和保障,为严厉打击渔船“大机小标”和“小机大标”行为,确保国家渔船控制制度和有关政策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下一步,农业部将继续加强对渔船用柴油机企业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渔船用柴油机型式认可和日常检验工作,全面实施渔船用柴油机标识数字化电子标签动态监管措施,加大渔船用柴油机型谱与标识的核查力度,确保国家渔船控制制度顺利实施,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渔业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