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会议讨论通过《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提升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二是调整生产结构和布局。控制近海养殖密度,拓展海洋离岸养殖和集约化养殖。积极稳妥发展外海和远洋渔业。大力发展海水产品加工和流通。三是提高设施装备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加快渔船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研发。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培育壮大渔民专业合作社和海洋渔业龙头企业。四是改善渔民民生。积极推进渔村建设,解决好饮水安全和用电等问题,拓宽渔民转产转业和增收渠道。五是加强渔政执法维权和涉外渔业管理。建立健全与国际渔业管理规则相适应的远洋渔业管理制度。加快渔政、渔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海洋渔船升级改造。完善转产转业补助与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加大对水产育种、病害防治、资源养护、渔业装备研发的财政支持。完善渔业保险支持政策,积极开展海水养殖保险。将渔业纳入农业用水、用电、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范围。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