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致信全省“三无”渔船船主,呼吁拯救东海资源,造福子孙后代。
信中说,近年来出海生产能捕的鱼越来越少、捕到的鱼也越来越小,整个东海已濒临“无鱼可捕”的困境。出现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越来越多无任何合法证书、船名号、船籍港的“三无”渔船大肆非法捕捞。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从事海上捕捞作业必须经批准并取得捕捞许可证。“三无”渔船擅自建造、无证出海从事偷捕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渔船管理和渔业生产秩序,同时极大地侵害广大守法渔民的合法权益,更加剧了对海洋渔业资源的破坏,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底线。同时,“三无”渔船普遍存在设计缺陷,建造完毕也都未经有关部门检验,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极易发生渔业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你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近几年来,我省已发生多起“三无”渔船船沉人亡的悲剧,给死难者的亲人留下了莫大的悲痛!
为拯救东海资源,造福子孙后代,省委、省政府已作出重大决策,专门印发了《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复振兴浙江渔场的若干意见》文件,决定从2014年7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严厉打击“三无”渔船为首要内容的“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全省沿海各地都已同步开展,严格按照“全面、彻底、干净”原则,坚决取缔“三无”渔船,决不允许有任何一个地方还给“三无”渔船留下生存空间。
为此,我们敦促“三无”渔船船主:
一、在2014年8月31日前,尽快到当地政府指定机构进行登记,并将“三无”渔船主动交由政府集中处置。
二、凡主动上交的,将在转产转业、生活困难补助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逾期不上交的,不再享受。相关优惠的具体政策可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咨询。
三、对逾期不上交、仍在海上从事非法生产经营的,我们将一律依法没收船只,并将你的个人信息记入直接影响你办理贷款等业务的银行征信系统和社会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开信吁请渔民朋友,为了你的安全,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为了让我们的子孙后代有鱼可吃,为了给曾经养育我们的大海留一条休养生息、永续发展之路,请不要再偷捕东海资源,尽快上交“三无”渔船。
(来源: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