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浙江省普陀区全面完成241艘减船转产渔船上排拆解、信息注销和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压减总功率4.9万千瓦,共计发放补助资金4.02亿元。5年计划任务一年完成。
年过六旬的白沙人王国平是原“浙普渔41160”船船东,捕了大半辈子鱼的他,深知海上捕鱼的艰辛,尤其是随着渔业资源衰竭捕鱼量减少,钞票越来越难赚。得知自己的渔船符合拆解条件,他第一时间填写了《海洋捕捞渔船自愿减船转产申请书》等表格,表示不再从事捕捞业。上岸后,他拿到了一笔229.6万元的补贴,还发挥余热在一休闲渔船上工作,强度不大收入稳定,安享晚年。
实施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工作,旨在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2015年至2019年,国家计划用5年时间,安排减船转产补贴为手段,逐年压减海洋捕捞渔船总功率和船数,逐步降低捕捞强度,并积极引导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普陀区5年减船任务是48856千瓦。
根据“优先拆解原则”,且自愿、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经过渔船所在渔船管理服务站(村、公司)、镇(街道)以及区三级公示后,共遴选出241艘自愿减船转产渔船(其中四艘为沉没灭失船),总功率49023.2千瓦,并全部在2016年12月31日前签订了《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协议书》。目前,240艘渔船已在25个定点船厂集中拆解完毕,1艘渔船暂定作为船模展出。
据悉,所有主动上交功率指标、减船拆解的渔船均可享受减船补助政策。补助标准按照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渔船功率指标确定,补助金额采取国家、省、区补助资金叠加的方式。在减船转产任务完成后,驻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纪检组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开展补贴发放情况抽检,并对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扶持政策、促进转产渔民稳定就业情况进行跟踪,确保了惠民政策落地生根。
普陀区还对减船转产渔民自主创业从事远洋渔业、水产养殖、加工营销、休闲渔业及其他非渔产业提供扶持,并鼓励上岸渔民积极参与就业技能培训,掌握新技能,端上“新饭碗”。
(来源:中国渔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