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在威海东海造船厂,随着现场执法监督人员的一声令下,吊车、铲车、切割机轮番上阵,船号为鲁乳渔54952、54953、54954的渔船舵楼被锯断,它的使命完成后,经过无公害化处理,用于人工鱼礁。当天来自乳山的三艘钢质渔船和经区的16条木质渔船,在威海东海造船厂完成了报废拆解。这也拉开了我市2015-2016年减船转产捕捞渔船拆解沉礁工作的大幕。与此同时,文登23条木质渔船、环翠区15条渔船也陆续在所在辖区内的造船厂和渔业公司进行拆解,各区市对拆解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
由于近海渔业资源持续衰退,鱼类低龄化、小型化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海洋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渔业经济进入了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在此背景下,国家和省于2016年陆续出台了调整渔业油价补助政策,逐步减少对渔船的油价补贴,采取国家赎买的方式,有序压减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和强度,积极推进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工作。
自减船转产工作开展以来,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先后制定印发了《威海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与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威海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操作规程(试行)》以及《威海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及报废拆解项目实施方案》等,督导各区市组织渔民申报。国家采取以赎买渔船的方式支持渔民和企业自愿退出海洋捕捞生产活动,所有人签订自愿退出协议。渔船拆解或改造后用作人工鱼礁,由渔业主管部门为渔民或企业开具海洋渔船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并注销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捕捞渔船船网工具指标由国家回收。
减船转产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前纳入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的海洋捕捞渔船,尤其是压减那些老旧、木质、安全性能差、耗油、污染大的海洋捕捞渔船,重点压减100马力以下近岸捕捞作业木质渔船。除此之外,申报渔船还要《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四证”有效,且所有权明晰,无产权纠纷,无查封扣押、无抵押贷款等行为,船体完好并安装渔船电子标签,主要设备齐全,船证相符等条件,方能申请减船转产补助政策。
2015-2016年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分配我市减船转产渔船功率为13962.0千瓦,需压减渔船183艘。中央专项资金6981万元,省级配套资金4188万元。2015-2016年,全市共申报了432艘减船转产渔船,压减功率13909.8千瓦。 根据国家、省有关减船转产补助政策,按照“早减多补、晚减少补”的原则,国家以5000元/千瓦的标准对减船转产的捕捞渔业企业或渔民给予补助,省级补助标准:2015-2018年分别补助3000元/千瓦、3000元/千瓦、2000元/千瓦、1000元/千瓦。
《威海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操作规程(试行)》对渔船减船转产提报材料、补助申领程序以及拆解程序都做了明确规定,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以及“先减后补”的方式,在渔船拆解后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减船转产的名录、补助标准、补助资金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区市公示无异议并注销“四证”后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渔船所有人手中。
今年是我市实施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工作的第一年,这项工作会一直持续到2019年,力争实现压减海洋捕捞渔船1300艘,总功率数9.5万千瓦的目标,为实现渔业转型升级和渔民可持续增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来源:威海市海洋与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