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推进渔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1]34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渔业节能减排工作,2012年,我部将以渔船节能和养殖减排为重点,继续组织实施渔业节能减排项目。为确保项目实施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和主要内容
通过项目实施,普及渔业节能减排知识,提高全行业节能减排意识,推广节能船型、机型和船用节能装置,推进渔船标准化改造和木质渔船玻璃钢化,完善并推广循环水养殖模式,实现节油、节电、节水、减排,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一)举办渔业节能减排技术培训、现场推广会等活动,培训渔民1500人次,印制渔业节能减排宣传材料,渔业节能减排知识得到普及,渔业管理者和生产者节能减排意识有所提高,促进建立渔业节能减排工作队伍。
(二)节能型渔船与柴油机、玻璃钢渔船、渔船节能装置得到示范应用,单船节约燃油消耗15%,实现单船节油2吨以上,推广200台套节能环保型柴油机和渔船节能装置。
(三)节能环保型养殖模式推广,节电、节水、减排效果明显,示范区内水体循环利用率达90%以上,养殖废水氮、磷去除率提高30%以上。
(四)编印渔业节能减排通讯4期,宣传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和相关知识,介绍国内外渔业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动态。
(五)提交渔业标准化改造规划草案、渔船标准化改造状况与扶持政策建议和木质渔船状况与更新淘汰政策建议,推进渔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任务及分工
(一)渔船节能试点示范。在部分沿海省进行渔船节能试点示范,试点推广标准化节能船型、机型和船用节能装置,重点推广玻璃钢渔船、节能型柴油机和新型渔船节能技术与产品,并对使用效果进行技术评价。任务由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和江苏、浙江渔业船舶检验局承担。
(二)养殖节能减排试点示范。推广循环水养殖技术,开展高位虾池循环水养殖减排和池塘养殖节能减排模式试点,并逐步扩大示范品种和应用范围,推广节电、节水、减排养殖新技术、新设备。任务由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山西省水产技术推广站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承担。
(三)节能减排基础性工作。开展渔业节能减排宣传、调研、研讨、培训活动,编印渔业节能通讯,研究渔业节能减排、渔船标准化改造扶持政策,研究木质渔船更新淘汰政策,渔船标准化改造规划编制、论证,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验收等。任务由中国水产学会、中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十大网投正规信誉官网承担。
(来源:农业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