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升级更新工作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统一思想,从计划、财政、科研、金融、建造等各方面支持海洋渔船装备升级更新工作;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力争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与推广应用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奖惩机制,引导渔民。
2、做好顶层设计,抓紧制定渔船发展专项规划
渔业主管部门要针对当前渔业装备发展存在的问题,结合国民经济发展、维护海洋权益等方面情况,系统提出渔船装备的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相关政策措施;同时,坚持标准先行,针对不同海区和生产方式,建立渔船标准化改造技术规范,使渔船能按标准进行设计、建造和监理;坚持标准系列化和形式多样化,兼顾渔民利益和渔业管理的需要,满足个性化和共性化的需求。
3、加大资金投入与融资创新,构建多元化投资格局
海洋渔业装备升级更新是一项的重要惠渔工程,各级计划和财政应当争取设立专项补贴资金,对标准化近海渔船、新型三沙渔船、现代化远洋渔船的建造给予补贴,鼓励企业和渔民更新淘汰落后的老旧渔船;鼓励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渔民的金融支持力度,为渔民更新改造海洋渔船提供优惠贷款,对于重点渔船装备由国家财政给予贷款全额贴息;鼓励金融资本加大投资,并广泛吸纳企业资金、民间资本等社会资本参与。
4、强化执法监管和机制创新,不断完善渔船管理政策
严格执行渔船建造审批和海洋捕捞渔船“双控”制度,确保渔船更新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加强渔船监督检验力度,推广渔船建造监理制度,严格执行技术标准规范,保证渔船质量;加强渔业装备研发、建造、运行各环节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鼓励自主创新,培育渔船建造核心企业和生产基地;建立或完善渔船升级改造鼓励与限制、渔船升级改造补贴、老旧渔船报废、木质渔船淘汰、渔业柴油补贴、渔船“双控”等政策。
5、加大科研投入,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对新型渔船及其配套装备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发支持力度,提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支撑渔船装备的升级换代;加大对渔船装备研发平台建设的投入力度,推进形成若干个面向行业的重点渔船装备研发平台;加快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完善海洋渔船研发体系,形成专业化的研发力量,提高海洋渔业装备自主研发能力;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高端领军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海洋渔船装备自主研发能力建设;加强行业企业管理、船员安全知识、岗位技能的培训,强化渔船检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