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舟山市坚持“政策引导、渔民自愿,考核保障、合力推进”原则,全面实施渔船节能减排行动,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节能减排成效十分明显。
据统计,2012年全市渔船安装各种节能设备664台(套),其中柴油机节油器480台,船用风力发电装置105套,导流罩(螺旋桨)79套,另外推广使用新型充电式渔用网标灯5200盏。其成效主要体现在经济和环境两方面:按一台柴油机节油器节油5%,一套导流罩(螺旋桨)节油10%,一套船用风力发电装置节油2吨,一艘渔船年耗油100吨计算,664台(套)渔船节能设备,可年节省柴油3400吨。按每吨渔用油价8000元计算,全年可节省渔业生产成本2720万元。按节约1吨柴油减排2.63吨二氧化碳计算,全年可减少渔业二氧化碳排放约9000吨。按帆张网渔船年生产15航次、老式网标灯每盏灯需用2节电池计算,推广使用5200盏渔用网标灯,一年可向大海少扔废电池15.6万节,可使9360万立方米海水免受污染。
舟山市于2006年率先在全国沿海地区启动渔船节能降耗工作,截至2012年底,全市渔船累计安装各类船用节能产品5959多台(套),推广新型充电式渔用网标灯7432盏,另外还有少量渔船应用了风帆助航、助燃剂、海水冷却以及节能型作业等节能减排产品和技术,可年节省柴油近3万吨,年减少入海电池20多万节,相当于年节约成本2.4亿元,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8万吨,年减少海水污染1亿多立方米。
(来源:中国渔业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