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参与推动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构建与发展,做大做强我省海外渔业,加快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日前,福建省制定《福建省海外渔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规划》以做强做大海外渔业,争创全国第一为发展目标,有序推进远洋捕捞业,大力发展海外养殖业,加快建设海外渔业加工物流基地。
福建省海外渔业发端于远洋渔业,起步于1985年,是我国海外渔业创始省份之一。经过近30年探索与实践,海外渔业取得长足发展,产业结构逐步优化,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确立了在全国的优势地位。
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有远洋渔业企业28家,全部为民营企业,遍布沿海6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拥有远洋生产船舶420艘,占全国18.7%,生产区域涉及太平洋、印度洋和大西洋等公海海域,以及印度尼西亚、印度、缅甸、毛里塔尼亚、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等国家专属经济区海域,构成大洋性和过洋性渔业并存的局面。建成海外远洋渔业基地7个,主要集中在印度尼西亚、毛里塔尼亚和缅甸等国家,产运销一体化的远洋渔业产业链初步形成。2013年远洋渔业产量23.05万吨,产值29.22亿元人民币,运回国内水产品13.5万吨。
全省现有5家远洋渔业和水产企业分别在印度尼西亚和缅甸建立网箱养殖和池塘养殖基地,海外养殖业实现零的突破。针对海外业务发展,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福州设立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
根据《规划》,到2017年,福建省新增远洋渔船280艘,远洋渔船规模达到700艘,年产量60万吨,产值80亿元人民币;培育产值亿元以上远洋渔业龙头企业10家;发展海外养殖基地7~10个,产值14亿元人民币;初步建成福州、厦门等10个省内远洋渔业基地和14个海外渔业综合基地,发挥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作用,建设中国-东盟海业产业园区,打造海洋特色品牌;组建海外渔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创建海外渔业装备与技术国产化研发生产基地,初步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布局比较合理、装备比较先进、配套比较完善、管理比较规范的海外渔业产业体系。
规划到2020年,全省远洋船队规模达到850艘,年产量75万吨,年产值100亿元人民币;建设海外养殖基地10~15个,产值21亿元人民币;发展海外渔业产品精深加工,培育一批品牌产品,基本建成远洋捕捞、海外养殖、加工物流并举,布局合理、装备优良、配套完善、管理规范、支撑有力的现代海外渔业产业体系。
《规划》要求各地要落实好国家和省里的政策,落实远洋渔船更新改造、自捕水产品补贴,远洋企业用地用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在渔船建造方面,凡总部设在福建或在福建注册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远洋渔业企业,建造或购买具有捕捞配额的大型金枪鱼围网船(1000总吨以上)、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500总吨以上)、大型鱿鱼钓船(1000总吨以上)等远洋渔船,省里每年按其贷款余额的5%给予贴息,每艘船累计不超过600万元;同时,省级和设区市财政分别对船长24米以下的小型过洋性远洋渔船更新改造给予渔船造价5%的补助。纳入国家更新改造补助的远洋渔船,可享受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贴息补助。开展先进远洋渔船及船用设备的自主设计、开发推广,每种船型省级财政给予150万元补助。
实施远洋渔业作业渔场渔业资源探捕及相关科研工作,每年选择3个渔场,每个项目扶持100万元。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