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务院近日正式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规划》目标包括,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8%—10%的总体目标,以及各行业、重点领域和主要耗能设备的具体目标。《规划》提出了3项重点任务,包括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能效水平提高、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还提出了十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为保障节能减排目标的落实,《规划》提出十大保障措施:一是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在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专项规划、产业政策时体现节能减排要求。二是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加强评价考核,实行问责制。三是加强用能节能管理,切实改变敞开供应能源、无约束使用能源的现象。四是健全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快制修订配套法规,完善节能环保标准体系,依法推进节能减排。五是完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引导企业、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节能减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六是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具体包括价格、财政、税收和金融等政策。七是推广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建立能效“领跑者”标准制度,推行节能发电调度、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等新机制,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八是推动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强节能减排基础性、前沿性和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加快推广先进、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九是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和能力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加强重点用能单位、重点污染源和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节能管理体系。十是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推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粮,倡导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该负责人介绍说,据测算,“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总投资为23660亿元,其中,节能重点工程总投资约9820亿元,污染减排重点工程约8160亿元,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约5680亿元。节能、循环经济、重点流域工业污染防治、烟气脱硫脱硝工程所需资金主要由企业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解决,各级政府安排一定资金予以支持引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国家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