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 122-129
Gazi Md. Nurul Islam, Kusairi Mohd Noh, Shaufique F. Sidique, Aswani Farhana Mohd Noh
本文就人工鱼礁对马来西亚半岛东海岸登嘉楼州个体渔民带来的经济利益做了调研。使用一份结构性问卷,通过与来自登嘉楼州三个区的290位个体渔民的面谈,取得了本次研究所需的数据。研究发现, 与没有人工鱼礁地区的渔民相比,有人工鱼礁地区的渔民来自捕鱼的收入明显较低。在人工鱼礁地区,用流网作为主要渔具的渔民的收入明显较低。这表明在马来西亚捕鱼的收入并不能归功于人工鱼礁计划。调研结果表明,人工鱼礁对于登嘉楼州个体渔民的渔获和收入的增加可能是无效的。此外,装备有较大发动机的渔船获得了可观的捕鱼收入,这似乎反映出了利益的不平等分配,因为只有那些有能力投资捕捞设备的渔民,以及那些向捕捞业务中投入更多的渔民才可能获得最大的收益。结果显示,在同一捕捞区域使用多种渔具作业引发了各渔民团体之间的冲突,并增加了捕捞成本。如果人工鱼礁的位置能作清晰地标记并确定不同渔民团体的使用权利,那么这些冲突就可以减少。牵涉进人工鱼礁计划的渔业机构应确保,在马来西亚人工鱼礁的开发应能通过可持续渔业管理为当地渔业社团产生正面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Fisheries Research》Volume 151, (March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