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举办了“争当机关强企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活动组织了省农业农村厅等9个省直部门,走进农业科研基地,为涉农民营企业“面对面送政策”,帮助企业、深入了解政策、切实用好政策,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赋能增效
在此次活动开展前,省直机关工委开展企业“出题”、省直部门“答题”调研,向13个涉农企业了解收集“急难愁盼”需求事项,并反馈给省直部门认真研究,多方协调,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其中,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就“强渔惠渔政策”进行了解读,并解答了企业需求事项,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对福建省强渔惠渔政策作简要介绍
一、在支持设施渔业发展方面
2023年,会同省财政厅出台了《福建省设施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重点支持设施渔业。
1.补助对象为省内渔业企业、渔业合作社等有关单位或新型经营主体。
2.支持范围和补助标准。一是池塘改造——标准化池塘改造(补助2500元/亩)、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池塘(补助200元/平方米)。二是工厂化养殖——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基地(补助400元/平方米)、普通工厂化养殖基地(补助200元/平方米)。三是养殖网箱——全塑胶养殖渔排(海上补助170元/平方米、内陆水域补助70元/平方米)、深水抗风浪网箱(根据周长补助10-40万元不等)。四是筏式养殖设施——浮球(补助50元/粒-100元/粒不等)、坛紫菜玻璃钢撑杆(补助2500元/亩)。五是大型智能化养殖装备(根据养殖水体补助200万元-400万元不等)。六是稻渔综合种养(补助2000元/亩)。
二、在推动水产种业振兴方面
省海洋与渔业局出台了全省水产种业发展规划、水产种业“八条措施”等,“十四五”以来,年投入省级财政资金较“十三五”年均投入翻倍。
1.2022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促进水产种业高质量发展水产种业“八条措施”,其中在支持企业方面:一是建立“福建省水产种质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为苗种、养殖生产企业提供供求基础信息,保障苗种供应安全。二是选育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水产新品系和国家审定的水产新品种,为苗种生产和养殖企业提供优质的种质资源和苗种,提升企业育苗养殖生产效益。三是支持水产种业龙头企业牵头承担国家和省级科研攻关任务,开展省级良种场升级改造、规模化水产种业基地建设等项目,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水产种业龙头企业。四是培育水产种业区域集群,引导种业企业抓住区域优势资源,壮大种业品牌,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逐步成长为全国种业领军企业。
2.2023年会同省财政厅出台《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其中补助资金下达至县级渔业主管部门,由企业主体实施的项目:一是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升级改造、水产种质资源保种场建设,补助标准:每年不高于50万元;二是省级规模化水产种业基地建设、激励水产新品种创制攻关,补助标准:不高于200万元。补助方式均为先建后补,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新增投入的50%。
三、在推进基层体系建设方面
我省自2012年开始实施“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项目资金每年由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省财政厅,全部下达至各县级财政。主要的补助内容和标准为:一是建设渔业科技示范基地补助。用于基地购买生产投入品、生产设施设备等。每个一类基地原则上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每个二类基地原则上补助资金不超过7万元。二是培育渔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用于购买的投入品、生产设施设备和生产材料等,每个渔业科技示范主体原则上补助不超过0.1万元。三是支持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补助。用于项目县向渔业科技服务公司等购买渔业科技服务,每年每个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不超过3万元。
对企业的2个需求事项进行解答
企业提出事项1:正在申报国家级海带良种场,请求对申报工作给予指导帮助。
解答:
一是参照国家级良种场建设和管理规范,指导该场软硬件建设,建议制作场区平面图、鸟瞰图,完善场区各功能区规划布局。二是邀请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等相关具备国家级良种场创建经验的技术力量进行对企业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企业提出事项2:水产新品种的申报工作更多是依赖国内的科研机构,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研发的主导性,请求在研发工作方面提供支持。
解答:
一是在海带国家级良种场建设提供硬件和软件建设指导,指导企业完善海带良种场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相关技术材料。二是优先对该场研发的海带新品种开展生长性能测试。根据《SC/T 1116 水产新品种审定技术规范》,对该场选育的海带开展性状参数包括藻体长、藻体宽、藻体厚度、柄长、鲜干比、甘露醇含量、碘含量、褐藻胶含量,以及藻体色泽、抗强光、耐高温、加工出成率、孢子囊发育和繁殖情况等性状,为申报新品种提供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