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和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能源局负责同志解读了《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以下简称《第四批政策清单》),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栋回答记者提问,介绍了山东省在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栋介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实施海洋强省建设“十大行动”,着力培育海洋优势产业,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突破1.46万亿元,占全省经济总量的五分之一,建成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54处、占全国的40%,海洋经济成为山东新动能、新产业增长最快的领域。
今年6月,山东省里召开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编制了新一轮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结合方案实施,在第四批政策清单中,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针对性研究提出5项政策。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现代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海洋牧场示范创建试点、远洋渔业基地等产业项目发展,研究提出了明确支持政策,路径清晰、务实管用,为做大做强海洋经济提供了坚实支撑。
二是扭住关键环节。全力支持海洋领域“卡脖子”技术攻关,深入实施海洋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鼓励支持涉海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快攻克现代渔业、海水淡化、深海开发等关键核心技术,再研发一批海洋源国家一类新药并实现产业化,加快推动海洋科技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三是力求务实管用。5项政策中多数是财税政策,含金量和操作性都非常高。既有国家政策的细化配套,如对经国家批准的远洋渔业基地在中央财政给予奖补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个最高3000万元补助;对国家批准建造的南极磷虾船在中央财政给予奖补基础上再给予每艘30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也有结合我省实际的创新举措,如对在我省实现产业化的海洋源国家一类新药,省级财政给予最高3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费。省市财政拿出真金白银大力支持海洋产业发展,让涉海企业能够直接感受到、享受到政策红利,为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加了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