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资源与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的新形势下,部分地区由于受到认识上的局限,对大水面渔业特别是大水面养殖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导致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大危机。大水面渔业发展何去何从?本文从调查分析大水面渔业发展面临的困境着手,研究探索实现新时期大水面渔业产业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基本路径,以期为推动大水面渔业走出困境提供有益方案。
一、部门衔接困难,发展空间受限,如何突出重围,科学规划是前提大水面尤其是大中型湖泊、水库,涉及到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文化旅游、交通航运、渔业产业等多部门管理。各部门由于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出台的时期不同,加之彼此职能各异,导致大水面在保护与利用过程中很难做到有效衔接、统筹兼顾。尽管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但鉴于上位法尚未作出相应调整,实际操作难度很大,原农业部出台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明确要求,“重点湖泊水库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 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 0.25%”,已经给重点湖泊、水库等大水面养殖套上了紧箍咒,在发展空间和模式受限的情况下,需要我们拓展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大水面渔业焕发新生机。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抓住《指导意见》实施的有利契机,会同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抓紧制定本地区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规划,精准定位大水面主要功能,合理规划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研究确定大水面增养殖可利用空间,将禁养区内水域设定为自然繁保区,打造成大水面天然苗种繁殖、培育和输出基地;有限利用各类保护区实验区等限养区水域,将其设定为专属渔业区,适度安排原住民或所在地专业渔民从事水产养殖和捕捞;根据水情、渔情和民情特点,按照保护环境、适度开发、永续利用的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高起点规划重点渔业功能区,合理配置增殖渔业区、生态养殖区、捕捞作业区、休闲渔业区、生态修复区等,充分拓展大水面渔业发展空间。严格界定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模式,明确提出大水面渔业发展必须采取的管理措施,充分彰显大水面渔业的生态服务功能,不断优化水生生物资源结构和养护策略,广泛建立跨行业多部门协调机制,尽快履行当地政府批准发布程序,超前固化大水面渔业发展空间,努力开创大水面生态保护与渔业发展协调推进的新局面。
二、养殖高度集中,生产方式粗放,如何重塑形象,生态优先是法宝上世纪八十年代,为解决吃鱼难问题,国家制定了“以养为主”的渔业发展方针,大水面渔业走上了“走水路、奔小康”的发展道路。到本世纪初,内陆大水面渔业养殖达到高峰。由于缺乏整体规划,适宜养殖的水域围网面积高度集中,部分小型湖泊养殖面积占比高达 80%以上,大大超出大水面生态环境的实际承载,加之为追求自身利益,养殖户采用粗放的养殖方式和养殖模式,投饵、施肥肆意而为,导致很多大水面甚至有些重点湖泊、水库生态系统崩溃,生态环境恶化,富营养化严重、造成了严重影响,在环境保护督查的大背景下,大水面渔业顺理成章地被视为破坏生态环境的“罪魁祸首”,一段时期,“退养还湖”喧嚣尘上,大水面渔业遭到重创。
深入研究大水面渔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协同效应,以科学增殖、配额捕捞为手段,大力发展大水面增殖渔业,全面建立大水面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增殖、利用”之间的动态平衡,在确保大水面水生生物资源生物多样、系统完整、结构优化的前提下,实现渔业与生态的协同发展;充分考量水质环境、水文条件和渔业对生态的综合影响,全面建立生态系统与养殖对象在食物链和生态层级上的适配机制,根据不同的大水面生态承载力,确定不同生产方式的适宜发展水域,确保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不影响水域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滤食性鱼类食藻、草食性鱼类食草、土著贝类(蚌、螺等)控藻等净水功能,科学设定养殖模式,密切监控养殖过程,严格管理投入品使用,全面构建鱼水和谐的良性互动机制。不断促进大水面渔业能量有序流动、生物丰富多样、生境不断优化、产业持续发展,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强、渔民富的有机统一。
三、科学研究滞后,发展盲点较多,如何与时俱进,科技创新是动力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侵扰,特别是近几十年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我们改造自然、挖掘资源、获得利益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遭到了自然界的严厉报复,直接导致了众多湖泊、水库等大水面生态系统失衡、生物多样性缺失,水体环境恶化,2018 年我国 29%的重点监测湖库处于富营养化状态,长江沿线浅水湖泊 80%已经富营养化,主要湖泊夏季均出现蓝藻水华。依靠掠夺资源、牺牲环境为手段,以追求大“高产、高效”为主要目标的渔业方式已难以为继,生态优先下的大水面渔业发展新体系亟待建立,研究探索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发展的新型大水面渔业方式迫在眉睫。
当前,正值大水面渔业调整的关键时期,应聚焦大水面渔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组织开展大水面渔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着力破解资源养护增殖、水体环境控制、产品质量安全等技术难题,以实现大水面渔业从增量到提质的转变。建立大水面综合信息动态数据库,深入研究大水面生态系统中各类资源环境因素间相互作用机制,完善水域生态风险评估方法,制定广泛认可的大水面渔业养殖容量标准,准确测算渔业可开发利用的生态容量;构建大水面资源与生态环境修复、水草恢复与水质改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外来物种防控等新模式,实现湖泊环境保护与生态渔业的协调发展;研究探索“三网”生态养殖、生态多元化增殖新模式,科学评估大水面渔业包括养殖、增殖对生态环境的贡献度,逐步建立增养殖渔业生态效果评估制度体系,充分彰显大水面渔业的生态功能;开展大水面土著鱼类特别是小型鱼类的资源养护、种质保存、繁殖育种和增殖技术研究,确保经济价值较低、生态作用显著的小品种水生生物物种的保有量和种群量;集成鱼类多维度精深加工、贝类连续化加工与全效利用、虾蟹类高质化利用、特色资源加工与生物提取等新技术和自动化装备,构建大水面渔业资源高值化加工新模式,实现大水面渔业资源加工装备、技术的升级和产品的多元化;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着力构建大水面增养殖、捕捞、加工、冷链物流、电子商务、休闲餐饮等从原料供应到产品销售环环相扣、运行流畅的网络,以实现大水面渔业全产业链乃至与此相关业态的有效融合。
四、从业主体零散,组织化程度不高,如何优化结构,权益流转是途径大水面渔业生产从业者大多源之于传统的捕捞渔民,他们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生产技能相对单一,社会融合度较差,组织化程度较低,一以贯之的作业方式逐步固化了他们的眼界和思维,接受新理念、新方法、新事物的能力有限,很难适应新时期渔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零星分散、各自为政的小生产与大市场、小规模与社会化服务、小生产与规模效益的矛盾日益凸显,在渔业产业发展中必然存在生产投入不足、技术应用不够,经营管理欠佳、规模效益较低、缺乏市场话语权、抵御风险能力弱、自我发展能力差等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在封闭、凝固、分散的大水面渔业生产经营的体制框架内表现得尤为突出,经营主体的人员结构已经成为大水面渔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阻碍。
加快培育和壮大大水面生态渔业经营主体,通过招商引资、成立专业合作社等方式,引导成立各种形式的涉捕捞、养殖、加工、流通等渔业企业、行业协会、经济合作组织、产业联盟等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借鉴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成功经验,鼓励捕捞许可权和养殖水面使用权“两权”对应的配额和水面,以出让、转租、入股等方式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逐步建立“股份制企业+股东”“渔业经营企业+渔户”“合作社+社员”“协会+会员”的产业化经营机制,聚焦捕捞“产无计划、品无卖相、销无市场、管难到位”、养殖“布局散乱、粗放养殖、分散经营、投入无控”问题,探索建立“计划性配额捕捞”和“湖泊围网养殖小区化”管理模式,达到“景观化布局、小区式管理、公司化运行、品牌化经营”的效果,实现管理对象的高度集约化,提高渔业综合管理能力。
五、公益特征明显,资金渠道狭窄,如何加大投入,机制激活是良策大水面渔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是不断压减设施类养殖面积,以“净水、多鱼(生物多样性)、富民”为目标的增殖渔业,其显著特点是“人放天养大家捕”。我国大多数大水面属公有性质,大水面及其资源属于典型的公共池塘资源,由于渔业资源的流动性和资源的私益性,难以界定和保护流动性强的鱼类资源的产权,完全依靠市场调节渔业资源的“消费”和利用必然会造成“市场失灵”,搭便车的心理让利用者不会注重渔业资源的保护,也不会主动采取措施开展渔业资源的增殖放流,从而导致增殖渔业的投入者与资源利用的受益者无法形成权利、责任与义务上的对等,有限的财政资金和无法确定的社会资金便成为增殖渔业发展的主要来源,难以实现大水面渔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按照“谁投入、谁保护、谁增殖、谁受益”的原则,形成“投入—保护—收益—加大投入”的良性循环,建立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回馈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和广大渔民参与发展增殖渔业。一是建立专属增殖渔业区,针对定居性水生生物品种的生物学特性,引进社会资金开展区域性保护、管理与增殖,按照“保持存量、利用增量、捕捞限量”的原则,跟踪监测增殖资源情况,合理开发增殖部分;二是实行特定品种有偿捕捞机制,鼓励专业捕捞渔民有条件自愿认购放流苗种,科学测算投入产出,依此相应提高捕捞配额,按照投入资金量合理分配追加捕捞量,实现了特定资源存有量和捕捞量的同步增加;三是牵头建立国有控股渔民参股的企业化运作模式或渔民经济合作组织,植入新理念、新思维,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大水面渔业,建立主体经营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共建共管新机制,促进大水面渔业生态协调发展。四是探索开展增殖渔业资源有条件拍卖制度,将公共资源部门以配额形式分配给以大水面捕捞为生的原住民(专业渔民),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允许他们有偿流转其配额,将资源的增殖部分公开拍卖,并将拍卖所得全额投入到大水面增殖渔业中去,促进大水面渔业发展提档升级。
六、市场意识不足,产品优势难显,如何优质优价,品牌建设是引擎大水面渔产品如湖鲜和海鲜,因其生长环境更优良、品质更安全、营养更丰富,而更受消费者追捧。然而,优质未必优价。一方面鱼类外表区分度低,同样新鲜的鱼虾一般在售卖过程中难以辨别是来源于大水面还是普通池塘。另一方面,品牌优势难以彰显。一般而言,渔产品因其同质化程度高而使得消费者对品牌认同感处于次要地位。即使是精加工的水产品,也容易在包装和宣传上造成雷同,导致大水面渔产品在市场上难以取得价格优势。当大水面生产商无法获得合理收益,他们就会失去渔业生产与打造品牌的动力,造成大水面渔业的产品优势不能得到充分彰显。积极创建大水面渔业品牌。按照“一水一品”“一湖一牌”的要求,整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媒体和渔民等各种资源,打造大水面渔业区域公共品牌,着力形成“区域公共品牌”“自主品牌”优势互补、相得益彰的良好格局。着力推介大水面渔业品牌。通过节庆引领、概念创新、渠道联动、场景营造、媒体聚焦、展会亮相、“朋友圈”点赞、人文融合、电商销售等多种形式,建立走进社区、走进超市,采取现场销售、解答问题的推介模式,全方位、立体化、多渠道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全力保护大水面渔业品牌。加强品牌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取缔假冒伪劣商品和品牌,建立举报与惩戒机制,杜绝假品牌“搭便车”的现象。切实加强大水面品牌质量管理,开展“可追溯认证”“三品一标”“绿色产品认证”“有机认证”,建立健生产技术标准化体系,健全“药残检测”“病害预报”“环境监测”“国检监控”“产品溯源”五位一体的质量控制体系,构建基地景观化、布局规范化、设施标准化、过程生态化、质量溯源化的生产模式,真正实现水产品从生产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控。
七、产业结构简单,产业素质较低,如何增加效益,三产融合是关键传统的大水面渔业大多是对小农经济模式的复制,“依水而居、以渔为生”的传统渔民,既缺乏与时俱进的社会认知,也无力延伸产业链,往往延续长期形成的“捕靠老天,养靠资源,卖靠小贩,买靠送货”的生产经营方式,因捕捞产品上市的相对随机性和养殖产品上市的高度集中性,捕捞户和养殖户往往受到资金压力和产品无法囤积的局限而无法待价而沽,形成买方市场一家独大的局面,导致水产品的出水价与市场实际销售价相差较大,“养(捕)鱼的不如卖鱼的,卖鱼的不如烧鱼的,烧鱼的不如玩鱼的”现象在大水面渔业中的表现更为突出,一二三产比例倒挂,产业可塑性不强,产业整体素质较低,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链全面发展已经成为大水面渔业生产村与发展的必、由之路。建立以增养殖和传统捕捞业为基础,以加工流通业和休闲渔业为引领,以现代制度、技术和模式创新为驱动,促进产业相互渗透和交叉重组。不断延伸产业链,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着力构建从原料供应到产品销售环环相扣、运行流畅的网络。进一步拓宽产业链,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植入渔业,着力打造创意渔业、渔港经济、特色小镇、美丽渔村、主题公园、渔业文旅等新业态、新模式甚至新产业,不断创造渔业产业的叠加效应。促进涉渔主体间和不同生产方式间的相互融合,推动渔业、渔村和渔民相互连接、共生共存、协同发展,培育形成资源养护、精准增殖、配额捕捞、生态养殖、休闲体验、渔村民居、餐饮服务、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品牌建设、电子商务、文化传承等于一体的产业化格局。推动大水面生态保护、渔业产业发展、美丽渔村打造、渔民生活改善有机融合,走出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的渔业发展道路,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八、人员配置不足,设施装备落后,如何监管到位,能力提升是手段受到跨行政区域范围和管理体制上的局限,大水面渔业往往存在“地方共管不管、行业想管难管”的局面,大水面渔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十分薄弱,公共设施配套缺位,水、电、路、网往往受阻于“最后一公里”,形成“水难近,路难行、网难通、港难进、货难卖”的窘境;渔政管理装备缺位,很多大水面渔政管理还存在岸上无车、水上无船的情况,不具备渔政管理必须的基本执法装备;管理队伍建设缺位,部分地区还存在渔政队伍“缺编缺人、在岗无编,混岗混编”甚至“自收自支”的现象;渔政执法人员素质缺位,传统渔政管理的模式限制了渔政人员能力拓展的空间,距离渔政人员必须具备的政治品德、知识水平、个人能力、执法效率和工作作风“五过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渔政管理承担大水面渔业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等重要职能,同时,还肩负着为渔业产业健康发展和渔民生产生活提供综合服务与保障的重要使命。新时代对大水面渔业生存和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能否真正实现生态与渔业同频共振、协调发展,实行更加严格的渔业管理是满足这一要求的前提和保证。将渔区、渔业和渔村纳入乡镇振兴总体战略布局,完善配套大水面渔业路、电、水、网和渔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大水面渔业产业发展、渔民脱贫致富提供支撑;按照“合法、在编、参公、专岗”的要求,尽快解决渔政队伍规范化、专业化的问题,加强渔政人员素质提高和能力培养,促进渔政管理人员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根据不同的管辖范围管理层级和管理需求,逐步改善和提升渔政管理装备水平。在“编少、岗少、人少”的情况下,应创新管理方式,力争“变道超车”,大力推进“智慧渔政”建设,提高渔业管理信息化、智能化、高效化水平,实现由人防向技防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