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下午,我厅与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举行海洋经济建设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船舶清洁能源推广应用、示范渔船造型推广、渔船规范与标准化建设、渔船检验、产品检验和技术咨询等六大领域加强合作。重点在全省范围开展“渔船使用LNG替代柴油”项目研究,加大渔船节能减排力度,力争在2013年对1-2艘执法船进行LNG改造示范,并对部分渔业运输船进行柴油/LNG双燃料动力改造。
刘修德厅长在仪式上指出,《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提出了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推进渔船和渔业机械设备标准化改造,促进海洋捕捞业转型升级的目标。加强渔船新能源技术改造,促进新能源在渔业船舶上的示范应用,必将对我省调整优化海洋渔船能源结构,促进海洋与渔业节能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随后,双方签署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与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框架协议书》。此项协议的签署对降低海洋执法成本,提升执法船及渔船技术装备水平,增强渔业支柱产业经济带动力、竞争力和影响力等有着重大推动作用。
(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