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法规处副处长黄清一行4人来到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对《钢质海洋渔船建造规范(1998)》修订工作在上海地区开展调研。上海708研究所、702研究所上海分部、上海京荣船舶设计有限公司、申佳船厂、上海中舟船务有限公司等设计、渔船建造企业的专家以及从事船检工作的验船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与会代表针对现行《钢质海洋渔船建造规范(1998)》在设计、建造、检验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以下修订建议:
1. 该《规范》已历经十多年的使用,发挥了其功效,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但也存在不够健全、覆盖面窄、更新较慢的问题;
2. 建议将包括公务船、油船、高速船等渔业辅助船纳入该《规范》范围;
3. 建议扩大该《规范》使用范围,不仅局限于不小于12米和不大于90米的钢质海洋渔船,应增大适用尺度、增加纵骨架形式;
4. 随着海洋经济的推进、渔业的发展、渔船的进步,包括电力推进、新型柴油机、小水线面双体船、各种新材料、新能源的使用等新技术已经成熟,可根据其成熟程度给出规范的要求,从而推动新技术的推广,也可以体现出规范的权威性。
此外,针对该《规范》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各位专家提交书面意见。
(来源:农业部渔船检验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