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浙江省温岭市“浙岭渔冷90058”号渔船在作业时,于东经126度59分、北纬29度6分的海面上失火,造成6名船员死亡、1名船员受伤。这一重大渔业安全事故引起了海上渔业捕捞相关各方的强烈关注。在痛惜惨剧发生之余,如何确保渔船的安全性再度成为各方谈论的焦点,而从渔船及船用产品的源头防范事故的发生成为各方人士的共识。
设备爆炸致事故发生
根据温岭市政府官方微博信息,经初步鉴定,事故原因是船上主机仪器表和油管发生爆炸。事故渔船属温岭市一家渔业公司所有,是一艘冷藏运输船,属于吨位较大的渔业辅助船舶,用于为海洋捕捞渔船提供补给,并储藏和运输捕捞的鱼品,事发时船上共有20多名船员。2月9日,事故渔船返回温岭,相关事故后续调查和善后事宜随即展开。
主机仪器表和油管为何会发生爆炸?虽然具体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之中,但渔业捕捞行业相关人士根据专业知识与经验对这类事故进行了分析。
“在各类渔船海上事故中,由主机故障造成的爆炸和火灾在渔船作业中相对较少发生。”江苏渔船检验局主任科员陈滨介绍,主机是渔船重要的配套产品,在出厂前、渔船建造及渔业作业安全动态管理中都受到层层监控,安全性能应该有可靠的保障。渔船作业中有时发生渔船尾轴断裂的情况,造成船舶失去动力,但本身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相比而言,这种主机中“硬碰硬”的故障,管路、仪器等常规设备发生安全问题,更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灾难。
厦门海顺渔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欣润在了解了浙江渔船事故后,对引起这类火灾事件的原因进行了推测,他认为可能性有三种。一是在渔船设备运行中存在操作和使用不当的问题,如违反操作规程,阀门长时间关闭导致压力过大等。二是管路设计不尽合理,如油管过于靠近热源使温度急剧升高。三是在渔船建造阶段中,相关设备不具备应有的安全性能,存在难以发现的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可以说,类似的安全事故近年来并不少见。据统计,2013年,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共组织渔业海难救助1064起,出动渔船、渔政船(艇)2003艘次,成功救助渔民6512人次、渔船2641艘次,投入救助经费2.3亿元,挽回经济损失近7.6亿元。
“在以往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的渔船安全事故中,除了‘天灾’,还存在‘人祸’,其中就包括渔船及相关设备出现问题,如遇险时救生筏无法正常打开等。”中国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钱忠敏表示。
按照渔船检验规范,所有渔船必须配备足量救生圈、救生衣、灭火器、单边带、全球定位系统(GPS)等安全救生和通讯设施,并装备危险气体监测装置和应急救助系统船位监控终端,并要满足一定的装船要求。然而,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在对渔船设备实施检查的过程中却发现,由于渔船数量多、船型小而杂、作业形式多样、作业环境复杂,以及渔船检验人员严重不足,使得渔船设备检验监督工作存在很大难度。因此,未经渔船检验机构认可、无船用产品证书的产品装船的现象屡禁不止,给渔船安全和渔业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
浙江方圆造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志良表示,由于渔船市场进入门槛较低,不少地方出现了技术水平低的渔船建造企业。这些小厂只具有一般的“来料加工”能力,图纸、设备等均由船东提供,安全技术装备的配备和可靠性得不到有效保障。
此外,大量渔船船龄大,老化严重,配套设备陈旧,安全技术落后,加上渔船修造成本较高,渔民再生产投入能力不足,导致渔船更新改造速度缓慢,渔船总体安全性能不高的状况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强化评价及监管
业内人士表示,一艘渔船的安全生产状况包括设备是否齐全、使用是否合规、监管是否到位。要改善渔船的安全状况,必须稳步推进渔船安全装备建设和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包括大力推广应用渔船救生筏、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卫星监控系统、渔船通信系统等。另外,要重点对“三无”及套牌渔船、渔船渔港救生与安全设施配备、船员持证上岗、渔船及船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与产品质量等进行检查,并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钱忠敏则表示,从渔船船用产品装船的源头上把关,加强对渔船修造过程的监管,严禁不合格产品上渔船,是保证渔船作业安全的关键。
记者了解到,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近日发布了《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明确了渔船船用产品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的范围,将船用材料、舾装部件、轮机设备、电气设备、无线电通信及航行设备、救生设备、信号设备、消防设备、防污染设备及其他类产品共十大类137项,列入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管理目录表。
陈滨介绍,《规定》的新意在于,对涉及渔船作业安全的A类重要渔业船舶船用产品,规定必须经渔船检验机构认可并查验渔船船用产品证书后方可装船使用,渔船检验机构定期对厂家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同时,对渔船建造、维修、改造或更换装船使用的船用产品提出了具体的船用产品证书或产品合格证的查验要求。
业内人士建议,在渔船配套行业还应深入开展质量和品牌评价工作,加快在渔业生产中推广应用先进可靠的产品;通过评审和推荐制度,对船用产品生产企业和市场进行引导,对一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产品实施召回制度。这样才能形成多层次的管理体系,遏制假冒伪劣船用产品,提高渔船装船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水平,从而真正保证渔船作业的安全。
(来源:中国船舶报 原题:把好渔船装备关 从源头避免“人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