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福建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记者从中了解到,修订草案适当放宽了有关证件的管理。
福建省是海洋大省,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长3752公里,共有各类出海船舶64979艘,出海渔船民132715人,台湾船舶停泊点35个,船舶数居全国第一。省人大常委会1999年制定出台的《福建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已不适应现实需要。
为此,修订草案适当放宽了有关证件的管理,最大限度地为渔船民提供便利,主要包括:取消《出海船民证》的年审制度。延长《台湾居民登陆证》的使用期限,将原来的逐航次申请调整为一年内有效可多次登记,但每次登记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台湾船舶本航次停靠期限。缩短办证时限,公安边防部门办理有关边防证件,对手续齐全、符合要求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需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