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传统渔业大省的福建,如今正进入远洋渔业发展黄金期,17日,福建首次出台小型洋性远洋渔船更新改造扶持政策,对船长24米以下的小型过洋性远洋渔船更新改造,给予渔船造价5%的经费补助。
据了解,福建目前共有远洋渔业企业达29家,覆盖沿海;外派远洋渔船规模达500艘,约占全国两成,另有近80艘渔船正在建造。已投产的20家企业,平均外派渔船25艘,高出全国平均水平。
为支持远洋渔业发展,加快远洋渔船更新改造,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精神,福建省级财政和设区市财政,将分别对船长24米以下的小型过洋性远洋渔船更新改造,给予渔船造价5%的经费补助。据悉,这是福建首次出台小型过洋性远洋渔船更新改造扶持政策。
近期,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小型过洋性远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申请补助的渔船必须建造完工并取得“三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登记证书)。
记者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了解到, 按规划,到2017年,福建远洋渔船规模将达700艘,远洋捕捞产量60万吨、产值80亿元,建成15个境内外远洋渔业基地。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