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农业部7月9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经国务院同意,从2015年起,对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作出调整。
据悉,作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对促进渔业发展、增加渔民收入、维护渔区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执行中存在着信号扭曲、逆向调节、监管滞后等问题,亟待作出调整。
中国海洋大学教授慕永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的油价补贴政策有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扭曲了市场的自主调节,不利于渔业资源的保护。渔民的捕捞成本一部分被政府“埋单”,导致了船多鱼少的局面。此外,政策主要是对船东进行补贴,但真正需要补贴的渔民并没有得到实惠。同时,还会刺激更多的人购买渔船做船东,渔船数量越来越多,捕捞强度越来越大,渔业资源遭到破坏。
根据《通知》,本次调整将按照总量不减、存量调整、保障重点、统筹兼顾的思路,将补贴政策调整为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相结合的综合性支持政策。以2014年清算数为基数,将补贴资金的20%以专项转移支付形式统筹用于渔民减船转产和渔船更新改造等重点工作;80%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由地方政府统筹专项用于渔业生产成本补贴、转产转业等方面。
对于补贴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两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第一要坚持保障重点,强化对现代渔业建设的支撑,以专项转移支付形式支持渔民减船转产和生态环境修复,以及渔船更新改造等渔业装备建设。支持渔船更新改造等现代渔业装备建设,对纳入管理的老、旧、木质渔船进行更新改造,支持深水网箱推广、渔港航标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全国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建设,切实改善渔业发展基础条件。第二要坚持有保有压,优化补贴结构,以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解决渔民生产成本和转产转业等方面。
《通知》明确了此次调整的目标任务:通过调整优化补贴方式,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与用油量彻底脱钩,并健全渔业支撑保障体系,力争到2019年,用5年左右时间,将国内捕捞业油价补贴降至2014年补贴水平的40%,使国内捕捞渔船数和功率数进一步减少,捕捞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捕捞强度得到有效控制,渔业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来源:中国海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