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日前披露,自10月1日起,该省全面施行《海洋渔业资源重点保护品种可捕规格及幼鱼比例制度》,加强海洋捕捞管理,大力整治违规渔具,切实保护幼鱼资源,深入推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坚定不移地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
据悉,根据东海渔业资源现状,浙江省制定了海洋渔业资源重点保护品种名录及最低可捕规格比例,主要涉及带鱼、小黄鱼、大黄鱼、银鲳等18种主要经济鱼类,并明确规定,主捕对象为海洋渔业资源重点保护品种时,幼鱼比例不得超过同种类渔获量的20%,所有重点保护品种的幼鱼合计比例不得超过航次总渔获量的25%。
(来源:中国海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