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渔船船用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渔检(产)[2017]53号)要求,从5月2日起实施至今,由国家渔业机械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的渔船船用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工作已在全国全面展开。质检中心会同各省验船师分别组成的四个监督抽查小组,分赴河北、辽宁、江苏、上海、湖北等10个省(区、市),对已经认可取得资格的14家渔业气胀式救生筏、2家渔船用号灯、4家渔船用应急无线电示位标、15家渔船油污水处理装置和13家柴油机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还专门对2016年监督抽查中4家涉事气胀式救生筏检修站、3家应急无线电示位标生产企业以及6家柴油机生产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巡查。
截止目前,抽查巡查工作正按照工作方案有序推进,第一、二、三检查组已完成对渔业气胀式救生筏、渔船用号灯、渔船用应急无线电示位标和渔船油污水处理装置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成品封样和巡查工作;第四组正赴各相关柴油机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和巡查检查。整体监督抽查和巡查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质检中心将对封样产品进行试验测试,对抽查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编制质量分析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明年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