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检查组对国家渔业机械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农业部环保机械设备及船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开展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考核评价工作。本次评价工作旨在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26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质检监函[2012]1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行为,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和委托检验工作质量。
检查组依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评价细则”规定要求,从“机构基本情况”、“抽样工作”、“样品管理”、“检验过程”、“检验报告”、“检验结果的确认及异议处理”、“抽查结果汇总”和“加分项”等八个方面进行了逐项现场考核、评分,对质检中心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委托检验和检测方法与标准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质量给予了较高评价,肯定了走“研究型质检机构”为发展方向的工作思路。经过严格细致的考评,质检中心获得101.5分的优异成绩,被推荐为Ⅰ类检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