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渔船救生设备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农渔检(产)[2013]57号}文件要求,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委托国家渔业机械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2013年对辽宁、山东、天津、河北、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重庆、江西和湖北各省已配置在渔船上和经销商正在销售的救生衣和救生圈开展监督抽查;同时与地方验船师组成抽查组,对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和海南各省中20%渔检认可筏站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6月下旬开始,国家渔业机械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全面启动各地渔船和经销商的救生设备现场抽样工作,抽样人员在相关地区渔船检验管理部门的协助下,目前已完成了辽宁、山东、天津、河北、重庆、江西和湖北7个省市抽样。预计7月中旬可完成全部14个省市的救生设备抽样工作;7月上旬将开始实施对辽宁、河北、山东等8个省市救生筏检修站的抽查。全部试验室样品检验及现场抽查工作将于9月中旬完成,预计将检测救生衣、救生圈样品700多件,抽查救生筏检修站1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