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渔船船用产品质量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13]34号)的统一部署和安排,6月下旬起,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组织国家渔业机械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会同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河北、天津、上海、广西、重庆、江西、湖北共十四个省(区、市)的渔业船舶检验局开展了对上述地区渔船救生设备的质量监督抽查。
救生衣和救生圈的抽样工作从6月13日开始,至8月1日结束。质检中心人员奔赴14个省(区、市)的35个港口,配合各省验船师对163艘渔船和35个经销点实施了抽样,共抽到救生衣样品385件,救生圈样品217个。目前全部样品已送达质检中心。
筏站抽查工作,则分别由江苏、浙江、广东、山东、辽宁和福建渔业船舶检验局验船师和质检中心人员组成的3个检查组,冒着高温酷暑,从6月29日至7月30日,对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和河北8个省(区、市)的共17个救生筏检修站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详细记录了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派出产品处有关负责人分别对3个检查组的抽查工作进行了现场跟踪和督导,均认为检查组现场抽查工作是规范、科学和有效的,未发现不公正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